机构前身为国家电监会东北监管局,成立于2004年5月,是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东北区域的派出机构,代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对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依法行使监管职能。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原国家电监会和原国家能源局合并重组,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12月13日,根据中央编办2013年10月31日印发《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0号),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正式挂牌,职能从单一的电力监管转变为统筹油气等能源领域的综合监管,开启了东北区域能源行业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