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参与全县地质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全县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与地裂缝)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为全县地质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3、承担全县地质环境监测网的业务组织和协调,组织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工作;
4、承办全县地质灾害测报及防治基础性、技术性业务,提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设置建议,为做好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5、起草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及汛期滑坡体安全的防、撤、抢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协调指导抓好灾后自救工作;
6、承担全县地质环境项目的技术业务管理;
7、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测数据资料的汇总、分析、储存和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定期提供地质环境状况的技术报告,编制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年报;
8、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向社会发布地质环境信息;承担全县地质遗迹整理、监测和保护工作;
9、承担矿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并提出治理建议;
10、承担地质灾害纠纷的调查、技术性界定,并提出仲裁建议;
11、完成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