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涛:局长
职责:1、在县政府及分管县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水利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兴修、执法管理等工作。
3、抓好本系统党的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创建、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教育、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等工作,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和内部各项工作管理。
4、审批局发文件和各种资料、工作计划、财务计划及收支票据等。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徐文飞:副局长
职责:1、在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分管党务、临淮岗工程建设管理,协调器材库、设计院、抗旱服务队、上堵口站等单位工作。
3、抓好分管工作和分管单位工作, 提出具体工作意见,经局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4、 组织制订分管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方案,经局长同意后实施。
5、审核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资料和文件,并送局长签发。
6、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彪:副局长
职责:1、在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分管工程建设管理、蒙洼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协调工程股、财务股、水建公司等单位工作。
3、抓好分管工作和分管单位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经局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4、组织制订分管工作计划, 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方案,经局长同意后实施。
5、审核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资料和文件,并送局长签发。
6、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俊:副局长
职责:1、在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分管洪洼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协调水政股、工管股、河道局、机灌站、水政大队、防汛办、抢险维修队等单位工作。
3、 抓好分管工作和分管单位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经局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4、组织制订分管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方案, 经局长同意后实施。
5、审核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资料和文件,并送局长签发。
6、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守华:纪检、监察副主任
职责:1、在局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下进行工作。
2、抓好纪检、监察、综治、安生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协调人事股、秘书股、审计股工作。
3、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纪行为,受理应由监察机关承办的申诉,并提出受理、处理意见,报局长批准。
4、制定普法计划,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和法制教育,提出阶段性普法意见,经局长同意后实施。
5、审核分管范围内的资料和文件,并送局长签发。
6、承办局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
刘德刚:工会主席
职责:1、在局长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2、抓好本系统工会和基层工会工作,履行工人维权职能,发挥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和带领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劳动竞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工会工作意见,报局长批准。
3、全面掌握职工就业情况,安排好再就业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困难职工生活救济及职工的福利工作。
4、审核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资料和文件。
5、承办局长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