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柑桔产业。(1)对利用三年以内的柑桔幼林地集中套种大豆、杂豆等一季主要粮食作物,符合种粮大户补贴条件的,享受当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2)对已规划栽植的柑桔幼林地达到当年管理标准的,每亩补贴管护费80元给管护责任者。
2、蔬菜产业。经县农委规划并按照设计要求,集中连片新建设100亩以上的城区蔬菜基地,每亩补贴
3、渔业产业。经县农委规划并按照设计要求,单个业主新建50亩以上或集中连片新建300亩以上的商品化渔业基地,每亩补贴1500元。
4、生猪产业。经县畜牧兽医局规划,对单个业主当年新建猪舍面积180平方米(年出栏300头)以上、存栏母猪1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按
5、肉兔产业。
6、山羊产业。在规定的适养区范围内,对单个业主当年新建高床式羊栏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存栏山羊50只以上,相应配套设施完备的标准化养羊场,给予60元/平方米的建圈补贴;对经县畜牧兽医局同意后,引进纯种羊的种畜场,引进波尔山羊、简阳大耳羊、黑山羊,按每只600元进行引种补贴,引进南江黄羊,按每只300元进行引种补贴;在县畜牧兽医局备案的规模场,到符合供种条件的种场,一次性引进种羊50只以上,给予50元/只的引种补贴。
7、林业(果)产业。经县林业局核查,凡新发展干果及木本油料产业达到500亩以上的,按实际调绘面积计算,每亩补贴250元;新发展速丰林及杂水果产业达到500亩以上的,按实际调绘面积计算,每亩补贴200元。
8、中药材产业。,其具体补贴办法参照2011年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