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区建设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保密、信访、以及机关后勤工作;组织编制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起草综合性会议报告、总结,组织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建设行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机关及系统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计划工作。做好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培训和老干部管理工作以及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职工的吸收、调配和劳动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科技计划的编制、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技术专利等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筑行业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政治教育、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工会、青团、妇女、计育工作。
(三)建工管理股(加挂招标投标办公室牌子)
拟订区有关基建规定和建筑行业的有关规章;负责建筑行业的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建材新产品的开发利用和推广,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监督建筑业技术进步、质量管理、安全施工等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负责基建项目开工报建的审批;参与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质量及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测、验评、上报工作:指导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的有关工作,负责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跨地区经营的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建和劳务合作。
(四)财经审计股
拟订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财务、会计的规章制度;负责财务管理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非营业性收入的统一管理;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各项资金、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以及有关建设项目的分项报批手续;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及对其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协助所属企业搞好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工作。
(五)城建规划和房产股
负责所属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的规章和管理办法;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城镇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基金的营理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市区规划管理;指导协调市政工程管理工作以及市区公用事业工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做好村镇规划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渊做好旧村庄的改造工作;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做好燃气行业的管理丁作;指导城镇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工作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