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党建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办理干部职工的离退休手续。
(二)经济发展股(国民经济动员办、装备动员办)。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意见;统筹协调全县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县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全县经济进行预测预警,对重大经济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拟订全县参与跨县、跨市、跨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衔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平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政策;牵头推进全县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环资项目资金申报和安排建议工作;提出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能源、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申报、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收集、整理、策划、开发和重大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前期考察论证、审查和呈报,参与重大项目的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政策和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对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提出经济建设项目平战结合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与国民经济动员的结合与衔接等;负责全县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统计工作,研究落实地方经济资源储备。
(三)行政审批股。承担规定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审批工作;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提出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代建单位招标方式的核准。
(四)投资管理股。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承担牵头县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委托对中央、省、市在攸县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工作;承担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工作;负责对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承担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五)价费管理股。研究拟订有关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承担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工作;会同县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内的收费标准;承担国家和省市有关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政策法规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组织和召开价格听证会工作;承担《湖南省政府定价目录》内公用公益事业服务价格和重要商品价格的审批工作;参与费改税政策的调研;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组织开展监测和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及分析价格形势工作;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提请县政府启动价格应急预案;按照《湖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提请县政府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并研究拟订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