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共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实践,进行行业管理。②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镇总体规划意见城镇规划和负责开发区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指导与管理村镇规划的编制;参与土地使用总体规划的审查;管理城市建设档案。③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定额和省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招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④管理全县城市排水、燃气、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房产业工作;⑤组织全县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⑥指导局管各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⑦管理建设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县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⑧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⑨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