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的要求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水利部和国家电力公司联合颁布的《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规范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遵照GB 5043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基本原则要求,在总结近年来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基本资料、设计深度、水土流失分析预测、防治分区划分原则、防治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做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陈晨宇、喻卫奇、舒泽萍、刘月琦、陈玉英、李健、李海林、王朝阳、金弈、谢光武、崔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建议或意见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该书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的要求制定的。该书在总结近年来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基本资料、设计深度、水土流失分析预测等方面做出了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