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管理范围,一级预算管理单位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实现全覆盖。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形成主管单位初审、财政局业务科室复审、专家终审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强化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编制、同步报送、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二、探索开展预算绩效执行监控工作。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自行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42个预算单位的重点项目(或整体)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管理,共涉及资金4.57亿元,有效督促预算单位对照绩效目标,调整和纠正预算执行偏差,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深入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采取自评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项目绩效评价105项,实施部门整体绩效评价36个,涉及资金24.39亿。按实施主体划分,单位绩效自评129项,财政重点评价12项。加强第三方监管,聘请专家对参与我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实施质量考核,着实了解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水平和质量,不断优化管理方法,有效提升绩效评价管理水平。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强化主体单位绩效管理责任,及时梳理重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预算单位,督促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整改,有效提高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之一。加大预算绩效结果公开力度,按要求将评价结果与部门决算同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预算绩效学习和宣传。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文件,及时领悟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工作职责,及履行职责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思路和新方法。草拟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依据省、市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执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评价范围、项目、方式及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制作版报、发布信息、编制重点绩效项目册及专题会议和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