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科,并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明确了岗位职责,确保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严抓工作落实。中心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考核体系,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中心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公开审议,确保信息安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中心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中心审查机制,由中心一把手亲自负责,严格审议公开信息的内容,对于拿不准的政务公开事项,主动征求保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今年(2013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没有发生一起泄密案件。
四是完善公开目录,修订公开指南。中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门人员对我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增加了新的内容,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合理、规范。
五是完善基础设施,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综合服务楼面向广大干部职工推行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了大厅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升级了中心网络信息系统,开通了12329服务热线,同时加强了与电台、报刊、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联络,多措并举,丰富了中心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其中业务工作信息160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60条。中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精简信息简报、保证信息质量的同时,积极探索拓宽公开渠道,取得明显成效,先后在《齐鲁晚报》、《泰安日报》、《泰山晚报》、齐鲁网、泰山网等多家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住房公积金工作通讯34篇;编发《住房公积金信息》41期,及时上报市各大班子、相关部门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通过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中心工作信息42条;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中心相关文件、业务、活动、通告等信息75条。
此外,中心广泛开展交流互动,认真答复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电话、“政风行风”电台网络直播互动、泰安民生网、中心门户网站等各类咨询提问共计973条,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二)公开内容
一是强化政府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加快推进。中心于年初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泰政发[2013]13号),明确了今年(2013年)年底以前以及到“十二五”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目标和保障措施,文件及主要内容先后在市政府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及报刊等媒体进行了公开。
二是发挥政策优势,着力解决职工需求。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在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情况进行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等事项,及时通过报刊、网站及中心宣传彩页进行了公开。
三是拓宽工作思路,推进制度创新。中心继续修订完善了“零余额账户”创新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管理经验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山东省财政厅和住建厅先后通过下发《关于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存款“零余额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综〔2013〕63号)和召开工作座谈会,将泰安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相关信息也在各大报刊、网站、电台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此外,中心报送的《泰安市多措并举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狠抓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泰安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等信息被省住建厅采用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