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名烟台市税务局开发区分局,于1987年3月19日成立,1993年与烟台开发区财政局合并为烟台开发区财税局,从1998年起,全省地税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烟台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从烟台开发区财税局分设独立,是省属驻区单位,受上级局和开发区管委双重领导。是履行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服务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目前,全局下设9个科室、6个征收分局、1个稽查局,共有干部职工108人,共担负着全区 9600多个纳税户的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目前主要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种和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省政府开征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