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设2个内设机构:
负责局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文件起草、会务、后勤、文秘、档案、信访、统计等工作;负责局宣传信息和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财产物资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考勤、安全保卫及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各项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制度的拟定;负责市场交易规则、流程和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审查;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政府采购过程中相关工作的监管。
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类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供应商备选库;负责招标交易中心各项业务的管理与指导;负责建立招标采购当事人参与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负责审核进入中心从事招标采购代理等业务的代理机构资格,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负责各项业务资料的备案工作;负责对重大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负责协调处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的争议事项;负责对招标采购交易结果跟踪监督;负责会同各相关行政监管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的各类招标文件的审查、除公开招标以外的改变采购方式的审批等各主要业务环节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招标采购、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综合监管和业务指导;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土地交易市场进行综合监管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