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强度、和易性、耐久性、经济等方面的要求。
(2)轻骨料混凝土的水胶比以净水胶比表示。净水胶比是指不包括轻骨料1h吸水量在内的净用水量与胶凝材料用量之比。配制全轻混凝土时,允许以总水胶比表示。总水胶比。是指包括轻骨料1h吸水量在内的总用水量与胶凝材料用量之比.
(3)轻骨料易上浮,不易搅拌均匀。因此,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且搅拌时间要比普通混凝土略长一些。
(4)为减少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损失和离析,应尽量缩短运距。拌合物从搅拌机卸料起到浇筑人模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45min。
(5)为减少轻骨料上浮,施工中最好采用加压振捣,振捣时间以捣实为准,不宜过长。
(6)浇筑成型后应及时覆盖并洒水养护,以防止表面失水太快而产生网状裂缝。养护时间视胶凝材料品种面不同,应不少于7~14d。
(7)轻骨料混凝土在气温5℃以上的季节施工时,可根据工程需要,对轻粗骨料进行预湿处理,这样拌制的拌合物和易性和水胶比比较稳定。预湿时间可根据外界气温和骨料的自然含水状态确定,一般应提前半天或一天对骨料进行淋水预湿,然后滤干水分进行投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