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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一、概述 2015年,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被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青浦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进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有深化,公开效果有提升,不断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研究部署,完善推进机制

一、概述

2015年,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被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青浦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进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有深化,公开效果有提升,不断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研究部署,完善推进机制。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月,召开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扩大会议。10月,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部署会,部署国务院办公厅第三方评估、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自查整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区府办、区科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档案局、区法制办、区信访办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业务联系,协调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府办、区科委定期会同区法制办就疑难申请答复问题与相关单位协商与沟通,努力提高申请答复质量,确保申请答复准确和规范。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结合《青浦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从源头上认定公文公开属性。印发《2015年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定了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信息、公共资源、公共服务等7项重点公开领域,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进行落实。

(三)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受理机制。积极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针对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和倾向性问题,健全研究会商机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面上工作。对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的事项,及时提出有关信息公开方案,完善依申请公开案件报备制度。

(四)加强指导培训,强化监督保障。全年共组织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2次,培训220人次。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2015年度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知识、依申请公开常见问题等方面,并部署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之中。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社会评议,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完善公开系统,强化公开基础。进一步完善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实现文件备案、发布、依申请备案、信息统计等功能。严格执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和管理的意见》,加强对系统应用的管理和规范,不断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5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2015年我区各单位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并且,结合本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区政府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并通过“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单位在各自网站公开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年版)》。“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及各相关委办局网站公开了行政审批信息,如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办事专栏,提供了各类办事信息及各单位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办事专栏,提供了发改委、建交委等22家单位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区规土局开设审批结果专栏,公开了土地核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审批结果信息;区农委开设网上办事专栏,提供了林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在线申请及办事结果查询。

2.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关于青浦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实现区本级、区级部门、11个镇街道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全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公开了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等18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联动公开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等19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农资综合补贴等17项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公开了2015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公开了国资委、旅游局等7个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开了百姓健身步道、 沪青平公路(绿湖路-练西公路)给水管网连通等8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新增公共资源栏目,公开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公开廉租房经适房申请受理、选房结果等政府信息150多条,公开动迁安置房、公共租赁房项目建设情况。公开规划公示、征地公告、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土地出让公告信息1000多条,开设土地管理栏目,公开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征地批文等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及三农服务相关信息。

4. 公共服务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新增公共服务栏目,公开了农贸市场各类物品价格信息、社保信息、社会救助、公开各类招生信息、医疗卫生等领域信息。

5. 公共监督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新增公共监督栏目,公开了区农委、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了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等信息,公开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通报等信息,公开了食品抽检、检查不合格单位等信息,公开了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专家门诊等便民信息。

6.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情况。区建管委公开了重点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进度统计、生产检查等信息90多条。区国资委公开了区管企业经济运行基本情况12期。区民政局公开了民生信息,包括社会组织成立、注销、变更、评估、查处信息,社会组织年检结果,慈善法律法规、救助救灾法规政策文件、募捐活动信息、城乡低保数据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继续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作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到90多万人次,其中访问量居前五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人事任免、区政府重点工作、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区政府文件。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增政府信息公开依据、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定、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监督、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举办“互联网 浪潮下的创新与创业”等为主题的视频访谈。2015年WAP“上海青浦”手机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000多条,市民随时随地打开手机就能知晓青浦区政务动态,查到最新信息公开文件,用手机就能轻松地给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效地拓宽政民互动的渠道。对区内各政府责任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出统一要求,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

2.积极利用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渠道作用,“绿色青浦”政务微博在东方、新浪、腾讯三个平台总粉丝数142490人,共发布原创微博38894条。其中新浪微博平台粉丝83184人,发布微博16618条。“绿色青浦”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为6247人次。结合数字电视推广,进一步完善基于上海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数字高清机顶盒上的区域综合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民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3.充分利用其他有效公开途径。本区全年编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报》共12期,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免费发放,共计发放18000册。加强社区(农村)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建设,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本区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508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2件。从申请渠道看,信函、网络是主要申请形式,信函申请545件,网络申请86件,当面申请69件,传真申请2件。

申请量列前3位的是青浦区人民政府、区规划与土地管理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房地规划、拆迁补偿、重大建设工程等方面,同时,涉及政府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申请事项明显增多。总体上,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关注密切相关。

(二)申请处理情况

70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了698件,除去“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申请内容不明确”等其他情况,实际公开比例为75.6%。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38件,占总数的19.8%;“不予公开”170件,占总数的24.4%。

其他情况390件。其中,“非本机关职权范围”254件,占总数的36.4%;“信息不存在”110件,占总数的15.8%;“申请内容不明确”24件,占总数的3.4%;“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件,占总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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