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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本局外事接待和对外往来的组织;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会同有关股室负责财政文告工作,负责本局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全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本局外事接待和对外往来的组织;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会同有关股室负责财政文告工作,负责本局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全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状况;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负责搞好全县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配合机关支部搞好党务工作。

(二)预算股

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制度;提出并拟定县级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拟定编制年度预算的原则;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全县财政总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汇总核准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批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指导乡镇(区)及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政策调查研究;负责县级各部门小汽车编制核定及配备工作;管理国家赔偿费用;负责税政调法工作。

(三)国库股

贯彻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的决算,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县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和变更;负责政府债务的有关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各项拨款的复审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县财政收支旬报、月报和编写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分析;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及制定规章制度,编制县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审批有关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按核实的单位预算外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资金的审批和拨付;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四)综合股

负责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提出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它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县直部门行政性收费项目的报批;统一管理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监督彩票发行;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承担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拟订和执行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组织全县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五)行政财务股

负责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体等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落实所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并对项目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六)经济建设股

负责全县建设、投资、工业、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牵头负责与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食差价补贴,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负责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的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申报审核和资金管理发放;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承担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办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业务;审核国有企业改制、兼并、合并、分立、联合、出售、破产等重大产权变动和财务关系事项;办理企业资产财务划转和国有资金增减变动手续;汇总分析国有产权登记情况和变动情况;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编制地方国有资产预算;监交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受理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和审核;管理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境外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审查批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方案,对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为实施监管;审查批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审查批准上市公司国有股增配股方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国有股本)的再投入及其减持变现;负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包括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专项贴息、亏损补贴、税收返还、关闭破产企业的补助资金、试点企业补充流动资金等;管理下达给企业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科技三项费用及环保资金;归口管理和分配县级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负责管理信息统计和培训企业财务人员;对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查。

监督地方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及资产实施监督;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财政登记;审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其它重要财务事项(含业务管理费、实现利润及所得税解缴、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购建规模、呆账提取和款账核销计划);分析研究地方金融形势,考核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负责外国政府贷款立项审查、财务监管、监督项目实施,检查验收项目完工情况,按规定拨付贷款资金并督促项目单位按期还款。

负责拟定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拟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负责行政仲裁工作和涉及县级单位产权纠纷的调查处理。

(七)农业股

负责全县农业、水利、林业、气象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分配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管理农业企业财务;会同农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及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贯彻执行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验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社会保障股

负责全县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对完成的项目进行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以及住房公积金。

(九)投资评审股

负责对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和审查;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接受上级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检查。

(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负责与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监察股

监督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贯彻执行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和问题;监督检查财政、财务部门和有关人员遵守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和问题;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安排,负责全县财政、税收、财务大检查工作。并负责违纪金额的征缴入库工作;办理涉及财政违纪的有关案件。

(十二)信息中心

参与制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财政局机关因特网站以及与国库支付中心、乡镇财政所的局域网建设和管理,制定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软件开发规划和规范,承担各股室的应有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工作;会同相关股室做好会计人员电算化培训工作;规范指导全县财政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和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负责网络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各股室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维护和维修工作,承办局机关授权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主管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主管县级政府采购资金,协调、指导全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及人员培训工作;主管政府采购的行政监察和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审查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中介机构及供货单位的资格,提出制定地方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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