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市经济贸易局所属单位调整为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
(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后,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上报。需报省和济宁市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上报;需由市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核准。
(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承担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