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
关于清河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清河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报清河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清发改【2015】4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5】1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清河县桥东办事处峨二庄村等4个乡镇的10个村,建设扩户供水工程10处,解决1.41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23万元,省级配套141万元,群众自筹141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冀发改农经【2015】86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