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关于表彰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设区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大力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训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河北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石家庄市教育局等57个单位“2011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赵勇等62名同志“2011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此为契机,努力拼搏,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努力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为确保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