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抓好依法行政、政风行风工作;负责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全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劳资及水利统计工作。
(三)河湖管理办公室。承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指导江河湖泊水域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四)水利水保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及其河道采砂进行监管许可。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区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和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五)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权收储工作并监督实施。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负责水利行业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管理范围内的水事纠纷。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