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综合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值班、督查、安全、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稿,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组织协调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对外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协调和督办。负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处理等工作。调查研究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疏导并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经济运行监测科(挂装备和消费品产业科牌子)。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组织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省、市、区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负责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海洋工程装备、船舶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高档机床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负责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军品指令性计划的实施。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规划。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食品、医药、家电、轻工、纺织服装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引导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军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船舶工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科技科(挂技术改造科牌子)。负责牵头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负责列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的优秀项目推荐工作,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指导“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负责招才引智工作。
(四)绿色发展推进科(挂产业政策科牌子)。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负责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
(五)信息产业科。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落实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企业发展服务科。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负责联系企业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