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于1949年的国营杏花村汾酒厂继承了先代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在承袭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拓出了一条“以我为主,博采众长,继承精华,自成一体”的质量管理体系。
1952年汾酒在全国第一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成为中国“老四大名酒”之一。
1963年,在第二届全国评酒会上再次荣获国家名酒称号,并获得金奖;其后又屡获殊荣,先后蝉联全部五次国家名酒称号;竹叶青酒也连续三次被评为中国名酒,获得五次国际金奖。1986年,获国家最高质量管理奖,1988年通过产品质量认证,1999年一次性通过ISO-9001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建厂初期一个只有36名职工、十几间旧房的手工式作坊,已发展成为拥有职工7000余人,占地面积230万平方米,资产总额20亿元,年产名优酒5万吨,年销售收入10亿元,年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年创利税3亿元,生产工艺一流,技术装备一流,科研队伍一流,以名优酒生产经营为主,兼顾科、工、商、贸等领域的大型综合性企业。
1993年8月,国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改组为自主经营、自负赢亏的法人组织——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同年,进行了企业股份制改造,(集团)公司拿出生产主体部分成立了山西省首家上市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2日,经山西省政府授权,在原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了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6日,汾酒集团召开干部大会,山西杏花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省管重要骨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