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比较研究》首先详细介绍了政府采购的概念、特征、经济及社会效应、历史发展、法律制度基本体系、基本原则以及各国(地区)和国际组织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其次,对WTO的《政府采购协定》以及联合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作了重点分析;再次,对当前政府采购理论和实务中亟待澄清的几个重要问题,包括“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政府采购方法”、“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性质”、“政府采购救济机制”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最后,对目前政府采购过程中尚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或操作性不强的“政府采购的绿化”、“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经济社会目标的实现”和“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准备”等工作的落实和开展进行了前瞻性思考。
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正式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