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负责组织协调局日常行政事务、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秘工作,接待、宣传、统计、治安保卫工作。
2、负责局的人事、劳资、老干、计生及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县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
(二)房屋产权办证股
1、对全县房地产的产权、产籍实施行政管理。
2、负责全县城镇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核发房地产权证。
3、落实国家房地产政策,依法处理房地产权纠纷。
(三)拆迁和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
1、负责我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2、负责我县房屋安全使用鉴定工作。
3、负责我县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4、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制定改造旧城区方案,组织实施改造旧城区。
(四)房屋租赁管理股
1、负责全县房屋的租赁管理;
2、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处理直管公房的租赁纠纷;
3、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指导及监督我县物业小区管理工作。
(五)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1、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
2、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
3、核发他项权证;
4、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和非法房地产交易活动。
(六)信访室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
(七)财务股
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正确调配、运用资金,综合平衡全局收支,保障行政管理和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
(八)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及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2、负责全县干部职工的房改资格审批、房改档案管理及住房资金(住房基金)的归集、支付、核算管理和监督使用;
3、住房货币补贴发放的审批工作;
4、负责审核全县房改房上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