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信访、保密、档案、后勤、督办、固定资产管理、办公信息化,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指导系统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应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工程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评审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经济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建议。组织拟订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局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课题研究管理和相关经济政策评估工作。指导全区工业企业财务统计工作。拟订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培育政策和措施,开展工业企业梯队建设。拟订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业和信息国防动员相关任务。参与区域协作与交流工作。
(三)产业投资与转型升级科。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拟订促进产业投资的政策措施,牵头重大项目协调,负责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提出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按规定承担有关政府产业基金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
提出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负责工业园区改造、小微企业园建设、存量用地盘活、旧厂房(区)改造、标准厂房建设和存量厂房管理工作。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化解工作。负责“亩产论英雄”改革。负责化纤纺织、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消费品、时尚、历史经典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首台套装备的认定和推广应用。承担差别电价政策指导及协调工作。
(四)数字经济科。牵头推进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实施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和战略合作,推进数字经济重大产业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产业招商工作。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研究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沿产业发展方向及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云计算、大数据、5G应用、机器人、人工智能、增材制造、生物经济、虚拟现实、区块链、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数字安防、物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车联网等产业。
(五)智能制造科。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以及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统筹实施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承担企业上云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和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培育发展数字化工厂服务机构,组织实施重大技术产业化应用,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负责行政审批制度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品牌、标准化等工作。
(六)行业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材料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推进绿色制造,指导工业节能、节水。负责建材、冶金、化工等产业发展,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监控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业整治和“四无”企业关停取缔。负责食盐专营和储备等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负责民爆企业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工业生产建设中相关气象、水利、环保、拆违、平安维稳、五水共治等工作。
(七)企业服务科。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服务工作。建设和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推进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牵头推进企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工作,推动企业“升规”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法制、信用建设相关工作。各内设机构均需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