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29日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批准;根据2001年12月26日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2002年1月18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9月15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