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由原“贵阳市移民开发局”更名为“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处、业务一处、业务二处、业务三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室7个处(室)。贵阳市移民开发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性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与项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三)指导、协调移民安置工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
(四)组织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扶持规划的编制。
(五)负责移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安排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资金和物资,并对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六)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