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力度、扩大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及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下发《贵阳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等8个方面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
三是市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9月依托市政府网站建设了覆盖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统一规范和标准、自行发布、自行管理、信息共享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并在“中国·贵阳”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机构职责、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等政府信息的基础上,新开设了《贵阳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建设重点领域项目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转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阶段,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