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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十二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2022/07/16255 作者:佚名
导读:“十一五”以来,林州市建设事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出一个中心,打造两个亮点”的发展战略,以建设秀美宜居山水名城为目标,培育规划龙头,突出项目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实现了“十一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各项目标。 林州市十二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主要成就 1、城乡规划进一步完

“十一五”以来,林州市建设事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出一个中心,打造两个亮点”的发展战略,以建设秀美宜居山水名城为目标,培育规划龙头,突出项目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实现了“十一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各项目标。

林州市十二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主要成就

1、城乡规划进一步完善

在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的基础上,对《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林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进行了编制和完善,并与《林州市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林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主要规划进行了精准对接。科学定位了城市性质、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首次将市区和产业集聚区融为了一体,构建了“品”形的城市发展框架,为林州从地方到区域、从制造到创造、从山城到名城、从就业到宜居的跨越奠定了基础。同时,配套完成了《林州市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30)和13个小城镇新一轮规划修编以及73个中心村规划编制,城乡发展规划布局更趋合理。

2、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在市政道路建设方面:立足“贯通四环路,打通断头路,护好破损路”,先后投资2.4亿元对王相路、兴林路东段、翠薇路、红旗渠大道东段、阜民街西段、红旗渠大道西段、红旗渠大道西延、王相路北段等9条(段)道路进行了建设,对龙安路人行道、景观大道、向阳街、红旗渠大道中段(六路口东)、长安路北段、林虑大道、利民街、兴林路西段、龙安路南段等10条(段)市政道路进行了改造和配套,初步形成了八纵十四横的道路框架。“十一五”期间,新建城市道路18公里,改造城市道路16.8公里,新安装路灯5000余盏,修建排水管网25公里,配套污水管网20公里。城市道路、道路面积、城市路灯、排水管网、污水管网分别由96公里、170万平米、6000盏、114公里、36公里,增加到“十一五”末的125.8公里、286.5万平米、11704盏、132公里、42公里(不含雨污合流)。主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8平方公里,人口17万;产业集聚区框架基本形成,建成区面积7平方公里,人口3万。

在园林绿化方面:围绕建设大气、秀气、灵气和宜居城市,大力实施扩地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沿街植绿等城市绿化活动和引水入城工程,打造公共休闲空间,还绿于民,还景于民,提升绿化品位,彰显城市活力。“十一五”期间,共新建城市防护林1400余亩,建设游园绿地20余片,300余亩。初步形成了一街一景、一园一色、三季有花、四季常青、花草相映,以绿促美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绿化品位显著提升,城市环境明显改观,城市绿化率达30.5%,绿地覆盖率达35.4%,人均公共绿地8平米,成功争创了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

在城市水系方面:坚持以水活城,以规划为引导,分期建设、逐步完善水系工程。在红旗渠大道南侧建设了2.8米宽的迭瀑式景观渠,对十二支渠进行清淤改造1000余米,并以人民公园建设为契机,启动了对黄华河和官岭沟河的规划整治,水系建设初见成效。

在城市供气方面:“十一五”期间,先后投资3600万元完成了安林长输管线建设,投资2000万元完成了23公里的“林原”天然气管线建设,投资1600万元完成了14.8公里的“林姚”天燃气管线建设,投资1.2亿元的榆济天然气林州配套工程已接近尾声,供气率70%。

在城市供热方面:“十一五”期间,先后投资800多万元完成了二期供热管网5000米,新增供热面积近1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面积58万平方米。

在污水处理方面:投资6000余万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2.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泵站建设。截至2012年,日进水量约2.2万吨,污水负荷率达到88%,污水处理率90%,出水水质全部达标。

3、城市“两改造”成效显著

在城市两改造上,坚持以改靓城,内涵挖潜,鼓励高层、限制多层,禁止低层,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引导,街道组织,村级实施”和“退二进三”等措施,两改造步伐明显加快。“十一五”期间,先后对20余个厂矿企业和城市重要节点进行了改造,4个城中村正在改造。“十一五”末累计拆除各类建筑86万平方米,改造新建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两改造”面积在房地产开发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2007年占在建面积的25%;2008年占在建面积的39%;2009年占在建面积的43.8%;2010年占在建面积的59%。同时,建设层数也有了新的突破。市区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从无到有,越来越多,2007年市区无审批高层,2008年审批15栋,2009年审批19栋,2010年审批45栋。

4、房地产业发展迅速

在加快两改造的同时,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十一五”期间,城市商品房开发建设发展迅速,2006年竣工建筑面积33万平米,2007年竣工建筑面积70.18万平米,2008年竣工建筑面积120.45万平米,2009年竣工建筑面积64.2万平米,2010年竣工建筑面积442万平米,累计新建和改造97个(1万平米以上)功能齐全的配套小区,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5、住房保障惠及民生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了廉租房。到“十一五”末,共建设廉租住房66900平方米,1338套,累计惠及1338户,发放租赁补贴1680户,初步建立起了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6、建筑市场成效显著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起重设备检测备案登记制度、建设工程综合备案制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制度,并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和工程备案力度,施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坚持“质量为本,监督为民”的原则,以质量通病防治为核心,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十一五”期间,争创42项安阳市优质结构单位工程、7项“中州杯”和12项“殷都杯”,建筑工程质量大幅提升。大力推行新型墙材“确认书”和“准用证”制度,进一步巩固“禁实”成果,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散装水泥率达40%以上。

7、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快

“十一五”期间,我市抢抓机遇,全市上下围绕加快城镇化工作,强化产业支撑作用,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配套各项政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化水平由2005年的33.9%增加到2010年底的41.7%。13个建制镇中,有1个国家级重点镇、1个省级重点镇和4个安阳市级重点镇,先后有9个镇和21个村分别被命名为“中州名镇”“中州新村”,小城镇建成区面积33平方公里。

8、城乡建设机制更加得体

成立了以书记为政委、市长为指挥长的高规格、大阵容、多部门组成的城乡建设指挥部,实行了四大领导班子包项目和指挥部例会制度,并制定出台了《关于林州市城中村改造若干规定》、《林州市城市建设奖励办法》、《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村镇规划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使城市建设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同时,立足留足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公共设施、提升绿化品位为主线,先后起草了《关于红旗渠大道规划建设管理意见》和《关于调整城市区域规划建设范围切实加强控制性管理的意见》两个意见,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于重点项目一律由城乡建设指挥部例会集体评审,民主决策。凡无配套公建、无绿地规划或者改造项目小于20亩、新建项目小于50亩的,一律不予准入,尤其是临路项目,新建项目必须退让不少于用地面积10%的公共绿地,两改造项目不少于用地面积5%的公共绿地,真正提高了准入项目的档次和品位,做到项目准入不留遗憾,项目建设不留败笔,确保了规划的严肃性和建设的美观大气。“十一五”期间,共核准规划许可115项,建筑面积270万平米,概算投资20亿元;核准施工许可130项,建筑面积301万平方米。

林州市十二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主要问题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与当前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需求有较大差距,城市“断头路”现象还比较严重,市政设施管养费用日益增多,特别是城市绿化、市政维护管养资金不足,致使绿化管理粗放,市政道路设施建设及维护跟不上,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同时,由于我市城市建设投资主要依赖于土地出让和市场融资,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城市建设后续投资严重不足,今后一个时期资金因素将成为制约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瓶颈”。

2、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有待进一步加快

2009年来,我市加大了两改造工作力度,两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原因:一是组团建设力度不够,“分步实施”、“以丰补欠”政策难以落实,“吃肉留骨”现象突出,遗留下来的难度大和效益低的地块难以实施。二是拆迁政策不完善,补偿标准与实际脱节。同等地段拆迁补偿价位与商品房价格差距过大,被拆迁人难以接受;城中村改造缺少政策依据,现有的拆迁补偿政策对原村民的房屋、宅基地以及集体资产的拆迁补偿,缺少完善的程序和标准。

3、是资金缺乏

一方面,土地储备部门没有足够的资金征收集体土地,影响到改造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开发企业实力不足,村民补偿要求过高,融资渠道单一,难以承担较大面积的改造项目。

4、城镇建设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城镇建设管理还比较粗放,管理观念落后,管理人才缺乏,重建设、轻管理,重地上、轻地下,重形式、轻内容等现象依然存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一协调力度不够,专项规划之间不衔接,施工组织不合理,“建了挖、挖了建”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市“拉链”现象严重,还存在脏、乱、差现象。

5、城市综合辐射带动力还不够强

一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滞后,特别是像公厕、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滞后;公共绿地分布不均,周边多,老城区少;城市地下工程,特别是老城区地下排水设施,历史较长,欠账多,短时间内补课难度大。二是城市建设还徘徊于小规模的项目规划和建设上,没有实现组团式规划和建设,城市功能还不尽完善。三是城市第三产业分布不合理,缺乏规模化的商业服务业,综合服务水平较低。四是城市缺乏特色。

6、房地产市场行为不规范

一是供应结构不合理,商业用房供应量过大,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小。二是住房供应结构上,高价位、大户型住房所占比例虽有所控制,但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依然不足。三是商品房投诉逐年增加,主要集中在配套设施建设与合同纠纷。

7、城镇化的质量较低,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

城镇化,特别是小城镇,片面注重追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和人口的转移,在提升城市(镇)文化、公共服务、宜居性、城市品质上和质量,差距还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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