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和其他建设项目一样,其经济分析要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国按《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外合资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等规定,既要做财务分析,又要做国民经济分析。
财务分析是在中国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条件下考查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财务分析只计算项目本身的直接费用和直接效益。用于财务分析的基准财务内部收益率、基准投资回收期等,应采用由各行业和部门制定并经批准的数值。
国民经济分析是从整个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效益,以判别其经济合理性。国民经济分析除计算项目本身的直接费用和直接效益外,还要计算其间接费用和间接效益、税收和国内贷款利息等属国民经济内部的价值转移,应在费用和效益计算中扣除。国民经济分析中的参数,由于中国现行价格与价值背离,应采用按国家统一规定经过调整的影子价格、影子工资率和影子汇率来计算,再用国家规定的社会贴现率作为基准收益率,衡量建设项目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