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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通知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2〕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12〕26号),现予印发。请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发展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

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2〕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12〕26号),现予印发。请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发展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 年)

二〇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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