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任务来源、监测任务实施单位、监测海区、监测时间与时段、航次、监测船只与合作单位等的简要说明)
1 监测方案
1.1 监测海区选择及监测站位布设
1.2 监测海区的区域与范围
1.3 监测站位布设
1.3.1 监测站位图
1.3.2 监测站位类型与说明
1.3.3 监测时段与频率
2 现场采样
2.1 采样时间
2.2 采样设备
2.3 采样内容
3 监测内容与检测分析
3.1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与分析结果
3.1.1 水质监测结果
3.1.2 流量监测结果
3.1.3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结果
3.2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与分析结果
3.2.1 水文要素
(主要包括水温、盐度、浊度等项目的监测与分析结果)
3.2.2 水质要素
(主要包括pH、化学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铜、铅、砷、锌、镉、汞、硫化物、油类、叶绿素等项目的监测与分析结果)
4 入海污染物总量
4.1 不同季节入海污染物总量分布
4.2 全年入海污染物总量
5 河口区环境质量评价
5.1 水质评价结果
5.2 评价方法
5.3 评价因子
5.4 评价标准
5.5 评价结论
6 监测监视数据报表
7 附图、附表、附件(含参考文献)
本规程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第一次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隋吉学、王健国、韩庚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