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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监测方案设计

2022/07/16146 作者:佚名
导读:4.1测站布设 4.1.1布设原则 — 测站的布设应覆盖或代表监测海域; — 河口区环境质量测站布设应考虑监测海域的水动力状况; — 江河入海总量监测断面原则上应布设在最后一个陆源排污口以下、感潮段以上河段,当二者冲突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也可选取河流的最后一个水文监测断面作为入海总量监测断面。应避开死水及回水区,选择河段顺直、河岸稳定、水流平稳、无急流湍滩且交通方便处,并尽量与水文监

4.1测站布设

4.1.1布设原则

— 测站的布设应覆盖或代表监测海域;

— 河口区环境质量测站布设应考虑监测海域的水动力状况;

— 江河入海总量监测断面原则上应布设在最后一个陆源排污口以下、感潮段以上河段,当二者冲突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也可选取河流的最后一个水文监测断面作为入海总量监测断面。应避开死水及回水区,选择河段顺直、河岸稳定、水流平稳、无急流湍滩且交通方便处,并尽量与水文监测断面相结合;

—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站位应该按纵、横断面呈扇形布设。条件允许时,应该在河口区外布设对比测站。

4.1.2布站方法

4.1.2.1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站位

— 在监测断面上布设采样垂线,垂线布设应符合表1的规定。

— 在垂线上布设采样点,采样点的布设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 江河采样垂线布设

水面宽(m)

采样垂线布设

相对范围

≤50

一条(中泓处)

50~100

左、中、右3条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100~1000

5条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1000

7条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表2 垂线采样点布设

水 深(m)

采样点数

位 置

≤5

1

水面下0.5m

5~10

2

水面下0.5m,河底上0.5m

≥10

3

水面下0.5m,1/2水深,河底上0.5m

4.1.2.2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站位

—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站位应该在感潮段范围内布设,沿河流中轴线和两侧各布设一条平行于河流方向的监测断面,每条断面上布设2-4个站位,整个监测站位沿河流方向呈扇形分布。

— 水深<10米,只采表层(0.5米处)水样;水深≥10米,采表层、底层(离河底0.5米处)两层水样。

4.2 监测频率与时间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各监测一次,各监测单位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率。如有需要,也可增加连续性监测站位。

4.3 监测项目

4.3.1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

水质必测项目:油类、化学耗氧量(COD) 、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总磷、铜、铅、砷、锌、镉、汞、硫化物等。

水质选测项目:生物耗氧量BOD5、总氮、悬浮物、有机磷农药等,各监测单位可根据河流入海污染物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监测项目。

水文资料:监测时段内,河流的径流量。

4.3.2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

水质必测项目:水温、盐度、浊度、pH、化学耗氧量(COD) 、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活性磷酸盐、铜、铅、砷、锌、镉、汞、硫化物、油类、叶绿素-a等。

水质选测项目:溶解氧、悬浮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等,各监测单位可根据河流入海污染物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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