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邢台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修改后<鹤度岭关城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邢文物呈〔2017〕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设计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核查城墙形制及细部作法,补充城墙散水做法及全部城墙夯设三七灰土散水的必要性;核查城墙勾缝情况。
(二)调整部分保护措施。西墙门洞保护措施宜调整为局部拆砌,以确保文物安全、体现建筑形制;城墙顶面保护措施宜根据城墙现存高度分类实施,城墙保留高度低于原顶面的可只做垫层,满足有效排水即可;植物清理应以清除安全隐患且不对文物本体造成伤害为原则。
(三)校核、细化图纸,补充关键位置标高,加强图纸对应。
三、工程实施中,注意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和隐蔽部位的补充设计。如有重要内容变更,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并指导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将工程总结报告等资料报我局。
河北省文物局
2017年7月31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