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涵洞、防洪、污水、城市照明、供水、供热、供气及电力、电讯地下管沟等工程实施质量监督。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为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通过建立和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热情服务,确保每一项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
几年来,依法受理的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多项被评为部优、省优,其中济南市经十路工程被评为国家建设工程最高奖“鲁班奖”,被市政府授予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被城市建设指挥部评为突出贡献单位,2008年7月获得国家优秀市政质监站荣誉称号。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