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海上桥梁承台与承台防撞设施一体化施工工法》施工时,除应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安全施工的规定外,尚应遵守注意下列事项:
一、方案报批:套箱的起吊、运输及吊装方案完成后必须送船监局、海事局等相关部审批,必要时请其协助导、护航。
二、试吊:钢套箱加工完成后,转运前必须进行试吊,以检验加工质量和整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选择拖航时间:
钢套箱一旦出港,就应从天气上考虑能使后续工序连续施工,要求满足以下要求。
1.出航之日应是风平浪静之时,航线所经海域风力小于7级。
2.中长期天气预报(20天以内)无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发生。
3.从天文潮规律方面考虑,套箱应在小汛期(小潮期)接近低平潮时安装就位。
四、吊装操作:套箱的吊装、就位等必须由专业吊装人员统一指挥,所有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五、箱固定:套箱下放到位后要及时施工套箱加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