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计划
2018年2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原国土资源厅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向原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编制自治区地方标准《煤层气钻井工程技术指南》的申请,原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了“内蒙古质监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质监标函〔2018〕154 号)”,《煤层气钻井工程技术指南》编制是其中的一项计划。该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起草阶段
2018年6-9月,起草小组全面收集了中国煤层气勘查钻井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共21份,同时全面收集了内蒙古自治区各含煤盆地的煤层气储层地质特征等资料,依托正在实施的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11个煤层气地质调查项目,采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和翔实的实验数据。通过对已有标准认真、细致分析研究,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煤层气以低煤阶为主的特点,展开了充分讨论,基本确定了采标原则。
2018年10-12月,规范起草小组分两路带着前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分歧意见,分赴我国煤层气钻井经验丰富的中联煤层气公司、山西沁水煤层气钻井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及煤田地质局等企事业单位和科研中心展开调研,并征集了大量的煤层气钻井技术规范编写意见和建议。
2019年1月,起草小组再次派出主要技术骨干,前往中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调研了其在内蒙古吉尔噶朗图煤层气钻井技术的成功经验和钻井环节的关键技术措施;并组团参加了2018年和2019年两个年度的全国煤层气研讨会。通过上述调研,技术问题和分歧意见基本得到解决。
2019年2-6月,起草小组开始起草规范,草拟稿完成后,多次开展讨论,并进行了8次集体讨论,每次讨论都对草拟稿进行了认真修改、补充完善,形成了规范初稿。
2019年7-8月,起草小组两次聘请中国国内有关专家对规范初稿进行专门研讨。在积极采纳专家意见后,对规范进行了第9次修改,于8月底完成规范初稿修改,并于9月上旬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截止2019年12月,共收到反馈意见5份。起草小组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在充分研究讨论基础上,对规范进行了第10次修改,形成了该标准上报稿。
发布实施
2020年7月30日,地方标准《煤层气钻井工程技术指南》(DB15/T 1954-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8月30日,地方标准《煤层气钻井工程技术指南》(DB15/T 1954-2020)实施。
地方标准《煤层气钻井工程技术指南》(DB15/T 1954-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员:张凯亮、姚海鹏、吴建光、杨帅师、张红霞、康社庄、刘表正、李文华、甘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