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反应通常发生在碳氢化合物与氧气反应产生二氧化碳和水。燃烧反应是混合物中的可燃成分急剧与氧反应形成火焰放出大量的热和强烈的光的过程。当燃烧反应达到化学平衡时,会产生多种主要和次要产物;例如燃烧碳时会产生一氧化碳和煤烟。此外,在大气中发生燃烧反应时,因为大气中含有78%的氮气的缘故,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氮氧化物。
完整的燃烧反应中,一物质和氧化剂(如氧气、氟气)反应,其生成物为燃料的各元素氧化反应后的产物。例如:
CH4 2O2 → CO2 2H2O 能量
CH2S 6F2 → CF4 2HF SF6
2H2 O2 → 2H2O(g) 能量
然而在真实情况下不可能达到完整的燃烧反应。
燃烧的条件:
可燃物(还原剂):凡能与氧或其它氧化剂起燃烧反应的物质。
助燃物(氧化剂):凡是与可燃物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
点火源:凡能引起物质燃烧的点燃能源,统称为点火源。
燃烧产物:由于燃烧而生成的气体、液体和固体物质。分为以下三种:
完全燃烧产物(Products of Complete Combustion):不能再继续燃烧的产物。
不完全燃烧产物(Products of Incomplete Combustion):能继续燃烧的产物。
分裂产物(Dissociation Products):受燃烧高温作用,产物分子可逆地分解为其他分子原子(团、或离子)。
燃烧产物的毒害作用:
1、缺氧窒息作用;
2、毒性、刺激性及腐蚀作用;
3、高温气体的热损伤作用。
着火: 可燃体系因某种原因引起自动升温,反应自动加速,最后出现火焰的过程。
着火条件:使可燃体系在一段时间后出现剧烈的反应过程、从而使其在某一瞬间达到高温反应态(燃烧态)的初始条件。
着火方式:
自燃:可燃物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
(1)热自燃:可燃物因被预先均匀加热而产生的自燃,整体温度T升高, 达某一温度着火。
(2)化学自燃:可燃物在常温下因自身的化学反应所产生的热量造成的自燃。
引燃:可燃物局部受到火花、炽热体等高温热源的强烈加热而着火、燃烧,然后燃烧传播到整个可燃物中。简言之:火焰的局部引发及其相继的传播。
需要注意的几点:(1)系统达到着火条件并不意味着已经着火,而只是系统已具备了着火的条件。(2)着火这一现象是就系统的初态而言的,它的临界性质不能错误地解释为化学反应速度随温度的变化有突跃的性质。(3)着火条件不是一个简单的初温条件,而是化学动力学参数和流体力学参数的综合体现。
1、防火方法:(1)控制可燃物质;(2)隔绝空气;(3)消除点火源;(4)设防火间距。
2、灭火方法:(1)隔离法;2)冷却法;(3)窒息法;(4)抑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