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复函
(环办函1365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你局申请,按照《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07〕56号)的要求,经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同意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请你局根据达标验收现场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尽快在北京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附件: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现场评审意见(略)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