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性体现在一定时期、一定状态下的环境承载力是客观存在的,是可以衡量和评价的,它是该区域环境结构和功能的一种表征;主观性体现在人们用怎样的判断标准和量化方法去衡量它,也就是人们对环境承载力的评价分析具有主观性。
环境承载力的区域性和时间性是指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环境承载力是不同的,相应的评价指标的选取和量化评价方法也应有所不同。
环境承载力的动态性和可调控性是指其大小加以保护,环境承载力可以得升是随着时间、空间和生产力水平的变化而变化的。人类可以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技术水平等手段来提高区域环境承载力,使其向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从上述的环境承载力的定义和特征可以看出,环境承载力既不是一个纯粹描述自然环境特征的量,又不是一个描述人类社会的量,它与环境容量是有区别的。环境容量是指某区域环境系统对该区域发展规模及各类活动要素的最大容纳阈值。这些活动要素包括自然环境的各种要素大气、水、土壤、生物等和社会环境的各种要素人口、经济、建筑、交通等。环境容量侧重反映环境系统的自然属性,即内在的秉赋和性质;环境承载力则侧重体现和反映环境系统的社会属性,即外在的社会禀赋和性质,环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是其承载力的根源。在科学技术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环境容量具有相对的确定性,有限性;而一定时期,一定状态下的环境承载力也是有限的,这是两者的共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