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报告必须具备的内容,各种机构一直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和主张,但是对核心部分应包括的内容,看法则基本一致。概括起来说,环境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组织概况
组织概况是对编制环境报告的组织的概括说明。在这一部分,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对自身的发展历程和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环境问题进行介绍,并以最高经营责任者或政府相关部门最高负责人承诺的形式,明确表示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活动的决心。这一部分是环境报告的导言,确定了环境报告的基调。企业最高经营责任者或政府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的承诺,是对环境保护郑重表态,表明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对解决经营活动中环境问题的认真态度和负责精神。
环境方针及环境目标
环境方针及环境目标,是在企业最高经营责任者或政府相关部门最高负责人的环境保护承诺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企业或政府的环境保护方针和要实现的环境保护总目标,以及由分解总目标而形成的各个具体目标。环境方针、环境总目标及具体目标的确定,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国家环境保护活动的具体内容。因此在这一部分,企业必须对自身面临的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和比较,提出最具可操作性的措施来解决企业和国家是最重要的环境问题。在这一部分设定的各个具体目标,可作为日后对企业和国家环境保护活动业绩进行评价的指标。
环境管理体系
为了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企业或国家应在内部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这一部分是对企业和国家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的说明。环境管理体系是企业和国家有效贯彻实施内部环境管理的组织保障。系统运行的基本模式是:制定环境方针,实施环境管理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检查纠正,以及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目标四个环节(Plan,Do,Check,Action)的循环,确保组织通过这四个环节循环往复的努力,使环境得到持续性的改善。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应在环境报告的这一部分,对企业和国家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以表明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实际行动和努力程度。
环境业绩
环境业绩是对企业和国家环境保护活动成果进行的说明,是环境报告的核心部分。由于对环境报告中的环境业绩评价还未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因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对环境业绩进行评价时采用了各种不同的方法和指标。最初的环境业绩指标大多属于定性评价,不能很好地满足信息利用者的需要。以后,为了能够在不同期问或不同企业之间对环境业绩进行比较,定量指标的比重开始增加。有的环境报告通过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保护成果的对比来进行环境业绩的评价。这种评价方法的优点,是可使信息利用者把企业当初的环境保护承诺与其取得的成效联系起来。企业应如实报告目标设定和实施结果两个方面,并说明未能达成目标的原因及进一步改善的可能性。
环境业绩评价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评价企业废弃物排放对外部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企业的废弃物排放造成的污染,形成了环境污染的社会成本。企业通过减少废弃物排放,减轻或消除了对外部环境的污染,应作为外部环境改善和社会成本的降低,形成环境业绩评价的组成部分。企业环境业绩的评价以企业内部为主,今后应从内部环境业绩指标,逐步扩展为包括外部环境业绩在内的广义环境业绩指标,这样对企业的环境业绩的评价会比较全面。
其他
这一部分是环境报告的附属部分,包括第三方对环境报告进行审查而提出的审查报告书,环境报告专门用语的用语汇集,向信息利用者提供的交流手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