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社发〔2013〕46号),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发展劳动保障事业,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各类企业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依法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21号),制定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暂行办法》。本办法可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下载。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