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质
防火防爆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必须有的放矢地进行,才能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清哪些物质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
(一)可燃气体。是指凡遇明火、受热或当氧化剂接触能着火、爆炸的气体。根据其爆炸浓度下限的不同,分为两级。一级可燃气体,为爆炸浓度下限低于10%的可燃气体。例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和天然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
二级可燃气体爆炸浓度下限等于和高于10%的可燃气体。例如,氨气、一氧化碳和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在实际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将一级可燃气体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二级可燃气体归为乙类火灾危险品。
(二)可燃粉尘。凡是颗粒微小,遇着火源能发生燃烧、爆炸的固体物质,都称为可燃粉尘。例如,在加工麻、烟、糖、谷物、硫、铝等物质的过程,粉碎、研磨、过筛等操作时所产生的粉尘,就其理化性质来说,比原来生成物质的火灾危险性要大得多,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爆炸。可燃粉尘爆炸要具备三个条件:(1)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2)粉尘须悬浮在空气中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3)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
(三)自燃性物质。凡是不需要外界火源的作用,本身与空气氧化或受外界温度、湿度的影响,即可发热并积热散达到自燃点而引起燃烧的物质,都称为自燃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按其发生自燃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两个级别。一级自燃物质,化学性 质比较活泼,在空气中易氧化分解,易于自燃,而且燃烧猛烈,危险性大。如黄磷、三乙基铅、硝化纤维和铝铁溶剂等。二级自燃物质,在空气中氧化比较缓慢,自燃点较低,在积热不散的条件下能够自燃。如油纸、油布等含有油脂的物品。在实际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将一级自燃物质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二级自燃物质归为乙类火灾危险品。
(四)遇水燃烧物质。凡是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同时放出大量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自燃点,从而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都称为遇水燃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按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强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划分为两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