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电力系统结构上采取措施降低短路电流:
①结合电力系统规划及时采用更高一级电压;
②在高一级电压电力网形成后,将低一级电压电力网解列分片运行;
③采用直流联网;
④尽量减少电力网的紧密度和高低玉电网的润合;
⑤电力网解列或多母线运行或母线分段运行;
⑥大容量电厂和机组直接接至最高一级电压电力网。
(2)在设备上采取措施:
①采用高阻抗变压器限制低压侧短路电流;
②采用限流电抗器或其他限流措施;
③对自藕变压器作为系统联络变压器要进行限制或不采用。
(3)限制单相短路电流的措施:
①限制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数;
②变压器中性点经小电阻或小电抗接地;
③限制或不采用自撰变压器;
④发电机变压器组的升压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但此时需提高变压器中性点绝缘水平;⑤某些国家,如美国、苏联。在条件允许时.将部分大容量Y.y.d接线自耦变三角形侧开口或采用Y.y接线,不带第三个三角形绕组的变压器,但这种方法在其他国家极少采用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