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重要资源短缺已对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急需尽快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将节约资源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这是我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战略决策,表明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迈人新的历史时期。
为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文件。编制了《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了《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下发了各类加强节能、节电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提出并实施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落实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建立了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和目标责任制,有效推进了全民节能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