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0年5月,北京市人社局发消息称将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同时,北京市还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利企服务的相关要求,逐步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在不同场景的应用,搭建全市统一的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平台 。
2020年11月,北京市人社局公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继1986年10月《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后,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1年10月15日上午9:30,济南市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上线运行启动仪式在山东舜和国际酒店举行。
2021年10月22日,海南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照《海南省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保护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