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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简介

2022/07/1669 作者:佚名
导读: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 筠府办发〔2016〕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及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2016年3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06号令发布了《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及相关卫生监督管理活动

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

筠府办发〔2016〕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及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2016年3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06号令发布了《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及相关卫生监督管理活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了政府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保障机制。为贯彻执行好《办法》,根据宜宾市贯彻执行意见,结合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规划建设、水务、环保、教育文广、公安、食药监、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对部门的组织指挥和协作联动工作,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各项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所须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管力度

规划建设、水务、环保、教育文广、公安、食药监、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卫生计生、水务部门要加强配合,全面掌握全县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档案,相互通报。教育文广部门要对教育系统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用水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建立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三、加强监测预警

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卫生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建立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的覆盖城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加强对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积极应对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四、加强部门协作

建立政府牵头的部门会商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事故处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并做到信息互通、齐抓共管,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组织1次联合执法,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附件:筠连县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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