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纳税人可分为 “纳税人完全不遵从”、“纳税人可能不遵从”、“纳税人想遵从但实现难度较大”和“纳税人遵从”等四类情况。税务机关应对前两类纳税人强化管理和惩处,严格执法,决不姑息,矫正其未遵从或不遵从税法的行为杜绝其不依法纳税的侥幸心理;对第三类纳税人应通过教育、辅导、帮助等形式,引导其自觉遵从税法,协助其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能力;对第四类纳税人则要重点向其提供纳税服务,同时通过奖励等手段鼓励自觉遵从者做得更好。优化服务与强化管理是针对纳税人的不同遵从状态采取的不同手段和方式,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促使其遵从税法。因此,服务也是管理,服务有助于管理。为纳税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是现代国际税收管理的潮流,更是我国《征管法》对税务机关提出的法定义务。
某市国税局对2007年稽查情况进行了统计,各税种增值税问题类型结构分析如下: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骗取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等恶意偷税的,查补税额占增值税查补总额的39.07%,其他类型占60.93%。应当看到,纳税人完全不遵从、恶意偷税的还是占少数,并非所有的纳税人与生俱来就想不缴税,不少是因为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而过失违法。如果通过税务机关优质的服务——辅导、信息传递、教育,避免因不懂税法而误偷税、漏税,使得这些人有能力自行依法申报纳税,那么,税务机关就可以腾出更多的人力和精力去对付那些故意违法者,强化税收征管。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也是管理。通过优化服务和严格管理两种手段,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
税收遵从与不遵从的分野是纳税人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全国纳税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以大连市国税局数据为例,2007年,该局组织税收收入202.51亿元,比上年增长25%,增收40.46亿元,比“十五”初期的2001年增长了一倍。上半年,税收收入共完成131.80亿元,同比增长32.9%,增收32.62亿元。快于全国税收增幅4.7个百分点,收入规模、增量和增速均创近5年数据新高。不仅如此,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也得到了改善和提高。2007年,该局税务登记的各类组织机构达到近23.71万户,比十五”初期的2001年增加13.6万户,增长134.52%;纳入该局管理的纳税户的申报率为99.40%,比2001年提高了1.26%;申报税款入库率为99.72%,比2001年提高了2.98%;2007年比2001年欠税减少3.75%以上。这些数据有力地表明,通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源管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正在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