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平抗裂耐磨再生混凝土地面施工工法》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下:
一、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自流平抗裂耐磨再生混凝土地面的水泥、砂分别按《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建筑用砂》GB/T 14684-2001等规范和标准中所规定的抽检项目和频度进行检查。再生粗骨料按照“再生骨料的质量等级和质量标准”表中的规定进行检查。自流平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地面用水泥基自流平砂浆》JC/T 985-2005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2、再生混凝土的质量检测:如果用于公路工程中路面,质量必须满足《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中的规定;如果用于建筑部门等其他部门,质量需要满足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水泥基自流平材料的检测:如果用于室内地面,参照《地面用水泥基自流平砂浆》JC/T 985-2005中的要求进行。如果用于室外,需增加抗冻融、抗滑、抗碳化等性能的测定。
二、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主要控制原材料质量、再生混凝土层和水泥基自流平层的施工质量。原材料质量应满足“原材料要求”中的规定。再生混凝土层和自流平层的施工质量应分别满足“工程质量控制标准”中的规定。
三、施工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1、加强再生粗骨料品质的检验,不满足技术标准的再生粗骨料不能使用,或进行强化处理满足技术标准后才可使用。严格控制自流平材料的质量,添加耐磨、抗裂组分,改善自流平砂浆的抗滑、抗裂性能。
2、对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优化,获得再生混凝土浇筑性能、力学性能优良的施工配合比,并严格执行。
3、再生混凝土层施工后,及时进行水泥基自流平层的施工,以减少自流平层的收缩裂缝,并加强层间结合。
4、做好自流平层的施工:对于小面积施工,可用齿状刮板协助自流平层摊平;对于大面积施工,宜采用自流平搅拌机及泵送机械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