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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

2022/07/1632 作者:佚名
导读:《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茂府规〔2020〕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2020年6月28日经市政府十二届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五年。 
《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茂府规〔2020〕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2020年6月28日经市政府十二届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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