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急指挥机构
2.1.1蒲亭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蒲亭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在蒲亭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应对全镇气象灾害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处置工作。
2.1.2蒲亭镇气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分管主任担任,成员有蒲亭镇所辖镇直机关和各所站。
2.1.3办公室
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文化宣传站,办公室主任由宣传站站长担任。
2.2主要职责
2.2.1镇气象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配合镇党委政府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特大气象灾害的处置工作;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重大气象灾害的处置工作;决定启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村气象灾害信息员在处置气象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2.2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镇气象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气象灾害的损失和影响作出评估,为镇气象应急指挥部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镇气象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